□记者 娄刚
本报讯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询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是否可以办理组合贷款,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有关政策。
据工作人员介绍,借款人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可同时申请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职工可先向开发商核实所购楼盘是否为组合贷款合作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准入项目,且已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如果是,则可提供资料申请。
公积金中心贷款所需资料包括,购房手续:提供在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以及付款凭证原件;身份关系证明: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子女关系证明原件(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能明确显示子女与借款人或其配偶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工资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工资发放银行卡上的,需提供银行对账明细(含最近三个月工资)并加盖银行业务章一份;借款人需提供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平顶山银行、交通银行,需提供上述六家银行之一的I类银行卡原件;房屋状况证明: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需提供(如在异地或县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到当地的不动产中心出具,此证明7日内有效)。
商业银行贷款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婚姻情况证明原件(结婚证,离婚证等);收入证明(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至少三个完整月,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均可);个人征信报告(夫妻双方)、商业银行I类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