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创文明城市 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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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做法获表扬 4家单位受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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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创文办发布11月8日至14日督导通报
这些做法获表扬 4家单位受批评

 

□记者 王春霞 实习生 王珍珠

本报讯 11月16日,市创文办传来消息,我市11月8日至14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通报日前发布,一些单位好的做法获得表扬,一些涉及问题的责任单位整改不力被通报批评,同时曝光了一些实地点位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好的方面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周末不打烊服务厅,实现政务服务全天候;设置老年人服务专区;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显著位置增设“有诉即应”综合受理窗口,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市园林绿化中心在我市寒潮大风极端恶劣天气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千余名园林职工组成多支抢险队,连夜清障排险,确保道路畅通和行人出行安全;高新区遵化店镇先后投入30余万元建设遵化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完善行政村测评点位的硬件设施,组织专人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对测评点位一一指导验收,创文常态化工作开展较好;卫东区东安路街道对黄金路进行彻底改造,在人行道侧设立隔离栏、悬挂交通指示牌,规范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这些都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值得推广的好的做法。

通报中说,对于11月8日督导通报的问题,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9家涉及问题的责任单位能够认真按时上报,特提出表扬;对未按时上报整改方案的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平顶山西站、平顶山东站通报批评。

对于此次检查实地点位时发现的问题,市创文办要求11月22日前整改完毕,涉及问题责任单位应将整改方案于11月20日前上报市创文办。对问题反复出现、未按要求时限落实整改,且被通报3次以上的单位,将按照《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及奖励办法》给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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