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娄刚
本报讯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询问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了解。
有人问,夫妻双方名下已申请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了,还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工作人员答: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的情况下,如再次购买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可再次申请使用;如借款人及其配偶使用公积金贷款合计三次(含)以上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有人问,全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人员答:全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有人问,购买父母的房子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人员答:缴存职工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的住房时,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有人问,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支取账户的公积金余额?工作人员答:缴存职工在本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账户余额优先用于偿还住房贷款使用,可以申请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或一次性冲还本金业务;需要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贷款发放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