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11月8日,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传来消息,该办11月6日发出通知,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秸秆(垃圾、杂物)禁烧和烟花爆竹禁放管控专项治理,并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通知要求,为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网格监管机制。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农业部门负责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蓝天卫士”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对违规焚烧秸秆的严格落实“一火双查、一火双罚”规定;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体育、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和所监管行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力争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燃一挂炮”。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巡查,对工作不力的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予以通报,对出现重大问题的依据相关规定提请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