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实习生 汪莎
本报讯 一年一度的“双11”又要来了,为避免消费者在网购消费中被套路,11月4日,市消协发布“双11”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市消协从谨防网络诈骗陷阱,别因一时疏忽或非理性消费,而掉入消费陷阱;选择正规大型平台,对于不熟悉的直播、微信公众号等购物渠道,应仔细查看其资质;了解熟悉促销规则,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针对性选购所需商品;慎重预付定金,在下单前务必厘清规则,仔细研判,确认好消费需求;警惕低价诱惑,不因“爆款”“特价”等商家宣传冲动消费、盲目抢购;注重信息保护,不轻易向商家授权,不要向陌生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妥善保存凭证,注意收集和保存购物凭证,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或收据等网购七个环节进行了提醒。
“尤其是定金这一块需要注意,如果分不清定金和订金,一旦在预售期间支付了定金,如不支付尾款,在非卖家责任的情况下,将不会退还定金。”市消协工作人员沈新春说,“每年都有人‘踩坑’。”
另外,市消协还提醒消费者,一旦在“双11”出现网购纠纷,可在第一时间与网店、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直接拨打网店或电商平台所在地的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投诉、求助;发生消费争议的,消费者还可以提供相关凭证,请求消协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