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春霞 实习生 王珍珠
本报讯 11月1日,从市卫健委传来消息,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4家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这24家医疗机构分别是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解放军第九八九医院、新华区人民医院、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汝州市人民医院、汝州市骨科医院、舞钢市人民医院、舞钢市中医院、平顶山河舞总医院、叶县人民医院、叶县中医院、郏县人民医院、郏县中医院、郏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人民医院、鲁山县人民医院、鲁山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