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创文明城市 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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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点位存在问题须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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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0月18-24日督导通报出炉
这些点位存在问题须整改

 

□记者 王春霞 实习生 王珍珠

本报讯10月27日,市创文办发布10月18-24日督导实地点位通报(具体见表格),要求这些点位及时整改在督导排查中发现的问题。

市创文办列出了整改时限:街道办事处、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中心)、乡镇、行政村问题于10月30日前整改到位;集贸市场、商业街区、背街小巷、公共文化设施、校外心理辅导站问题于10月30日前整改完毕;高校问题于11月5日前整改完毕。涉及问题责任单位应将整改方案于10月29日前上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上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城管局、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移动公司等11家单位能够认真按时上报,特提出表扬;对未按时上报整改方案的联通公司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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