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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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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1年10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注意购房风险
购房者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 记者 范丽萍

本报讯 为进一步防范房地产市场领域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连日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在全市各开发企业售楼部张贴《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勿将房款直接交给开发企业或由其存入企业或个人普通账户。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企业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据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冯翔鹏介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切实保证购房人的资金安全,我市房产部门近日新上线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该监管系统包括监管账户管理、项目进度管理、资金拨付管理、退房退款管理、项目管理、资金风险预警等多种功能,通过与各资金监管银行收付系统、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连接,可以实行数据实时传输,切实管控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防止随意挪作他用,确保预售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0多栋楼进入新系统资金监管。

对此,业内人士高英迪表示:“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对资金的安全把控意识很强,通常会上网查询以及咨询相关管理部门来核实购房所涉及的各方面情况,其中就包括资金监管这一项。这次市里加强购房资金的监管,不仅是对购房人权益的保障,对开发商和销售企业来讲,也有助于降低企业金融风险,应该积极响应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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