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10月10日,从市医疗保障局传来消息,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经开始征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含门诊和住院两方面。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年度报销限额为300元。此外,门诊医保待遇还包括门诊重症慢性病和“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
参保居民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对进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分段按比例进行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限额为15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限额为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