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蓓
本报讯 9月29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抢劫、故意杀人犯邱磊以及故意杀人犯王豪、故意杀人犯赵建民等执行死刑。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9年7月29日,邱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还构成故意杀人罪,邱磊入户抢劫致一人死亡,后故意杀死一人,并分尸、抛尸灭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2019年2月4日,王豪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王豪为泄私愤,蓄意伙同他人持斧子连续砍杀多名被害人,杀死一人并致五人受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2019年7月22日,赵建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赵建民因琐事无端猜疑迁怒他人,预谋报复杀害被害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抢劫、故意杀人犯邱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故意杀人犯王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故意杀人犯赵建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罪犯邱磊、王豪、赵建民已于今年9月29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