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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实施 您关心的热点都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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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会涨吗?已缴纳的契税能退还吗?相关优惠政策还有效吗?
《契税法》实施 您关心的热点都在这儿

 

□本报记者 燕亚男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已于2021年9月1日实施。那么,之前个人购房缴纳契税的优惠税率是否还会继续?哪些情况可以免征契税?9月3日,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专门对实施的《契税法》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契税税率会不会涨

《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至5%。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至5%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021年8月2日,河南省公告确定的住房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3%,其他房屋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4%。”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契税法》实施前后,我省其他房屋和土地权属转移的法定税率保持不变,住房权属转移的法定税率与实施前相比略有下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的契税优惠税率,目前继续执行。因此对大多数购房人来说,实际执行的契税税率没有上涨,将要缴纳的契税在《契税法》实施前后保持不变。

不仅如此,《契税法》还继续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享受免征契税优惠。

个人购房缴纳契税的

相关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针对契税优惠政策是否会延续的疑虑,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此前的契税减免政策其实就是对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给予的优惠。按照“房住不炒”的调控要求,《契税法》明确了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可按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意味着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还会延续。

《契税法》实施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关于个人购房缴纳契税的相关优惠政策目前继续执行。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权

属免征契税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权属变更的契税,根据《契税法》第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已全文废止的《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因此,《契税法》实施前后,这项优惠政策并未发生改变。

亲属之间继承房屋权属契税,根据《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已全文废止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明确,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因此,这项优惠政策《契税法》实施前后也未发生改变。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退还

已缴纳的契税

“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三种情形可以申请退税。”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在此,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想知道更多更详细的《契税法》实施的相关内容,可以随时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进行咨询,也可登录税务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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