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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盗水行为 最高可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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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盗水行为 最高可奖励1万元

 

□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市城管局9月2日发布信息,为进一步规范供用水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稳定用水,该局发出通告,决定从本月起,在市区公共供水区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专项行动,提供线索者将获重奖。

通告明确,以下6种行为属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未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采取接管等手段取水的;非火警、消防及演习动用公共消火栓或者防险装置取水的;利用用水分类价差转供水的;擅自拆除、迁移水表或开启、伪造注册水表铅封取水的;破坏或采取技术手段使注册水表停滞、失灵、逆行,使水表少计量或不计量取水的;采用其他方法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

对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者,市城管局将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社会公众对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将认真调查处理并严格保密,对举报属实者给予相应奖励。提供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供水企业按照500元至2000元/起的标准给予奖励;举报供水企业员工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提供便利,经查证属实的,供水企业按照10000元/起的标准给予奖励。举报电话:2830000、4978166。举报邮箱:jianchadadui81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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