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按照近日出台的《平顶山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市教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双减”政策,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本次重点整治办学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举办校外培训的机构;未经许可私自设立、合并分支机构或培训点、随意联合办学;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的有关信息未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未按备案的内容开展培训;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作为培训教师,勾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诱导或者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有相关考试机构、学校命题人或教师参与培训;开展学科类培训内容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等共34类违规办学行为。
专项整治自8月份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我市及各县(市、区)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其中市教体局举报电话:0375-2629915;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375-4976665;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75-297883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