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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21年7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捐献“生命细胞”

 

7月11日,我市青年律师申寅哲奔赴郑州,为一名白血病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申律师的爱心和血液,能让一名大病患者获得新生,我们为此感到欣慰,也由衷地向他表示感谢。

不过,细数起来,这事儿是新闻却也不新鲜。过去一年多来,在我们平顶山,先后有市区劳模小区的易军女士、宝丰青年侯向辉、卫东农村商业银行的郭永耀、宝丰医务工作者王少坡、鲁山县95后大学生白雪佳等人,成功捐献了造血干细胞。他们挽救了一个个濒危的生命,也帮助一个又一个家庭在希望中重新出发。说到这儿,我们不由地为这些鹰城儿女感到自豪。

其实,这份爱并不容易。

尽管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工作相当普及,却称不上卓有成效,截至目前,我们很多人对捐献知识并不了解。也鉴于此,有关机构在采完血样后,会为捐献者留出一周的“静思期”,捐献者在此期间可以改变决定,以免血样入库后配型成功,在将来临时反悔给患者造成遗憾。现实中,已出现过这样的反悔者,不但没有雪中送炭,反而雪上加霜。

医学理论与实践证明,捐献造血干细胞是安全的,鉴于造血干细胞高度的自我更新、自我复制能力,捐献完成后,血液中的各种成分短期内就能恢复至正常水平。一点血液损失,无碍健康,却化为生命的种子,点燃希望。

命运总是青睐努力有爱的人。这次赴郑捐献的申律师,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作为律师,他幽默地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公益的赠与不可撤销,他一定信守承诺,完成捐献。

《民法典》的确有此规定,但涉及身体组织的捐献,《民法典》并不强求。因此,促使申律师完成捐献行为的,不是外在的法律,而是他内心的道德。向他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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