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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正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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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7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注意!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正备案登记
逾期不备案将受罚
 

□记者 邢晓蕊

本报讯 7月9日,从市客运管理处传来消息,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登记工作已经开始,凡经营小微型客车9座(及以下)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尽快到各县(市、区)道路运输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据市客运管理处副处长高峰介绍,我市从7月1日起已开始对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开展备案登记工作。取得汽车租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60日内到所辖地县(市、区)道路运输服务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登记所需材料包括:《平顶山市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和总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公司租赁小微型客车车辆名单;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花名册;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应提供服务平台基本情况。

我市已取得汽车租赁营业执照的企业备案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11月底,11月30日之后未进行备案的,交通执法部门将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整改,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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