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6月20日,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传来消息,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日前印发《平顶山市2021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我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努力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的目标。“一保”,即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一步加强;“两治”,即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和农业用水量;“四提升”,即提升农村环境整治覆盖比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参与度。
《方案》明确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健康绿色养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等6个方面的治理任务。按照《方案》的相关部署,我市将结合当地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分类,优先治理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特别是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到2022年底,要求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全面实现集中处理。
《方案》明确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力争到2021年年底,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47个;发展节水农业,打造一批节水示范区;到2021年年底,全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在0.62以上;要求到今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备案工作,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