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娄刚
本报讯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怎样“按月冲还贷”?近日,有市民给本报打电话询问这个问题。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有关政策。
“按月冲还贷”就是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委托“按月冲还贷”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在不改变公积金贷款还贷方式的前提下,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一种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据了解,“按月冲还贷”对委托人来说非常便利,优点有:简化提取手续,还款与提取一条龙服务,减少来回跑的次数;公积金账户扣划还款,减少还贷压力;减少贷款逾期,在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系统自动扣划偿还,这样可以减少借款人因忘记存钱导致贷款逾期的情况。
“按月冲还贷”的办理条件是,(一)借款人申请“按月冲还贷”时,近一年内没有贷款逾期,且最近两年内累计逾期不超过3次;(二)委托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现有存储余额之和不少于6个月应还贷本息额;(三)借款人及配偶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至还贷卡上的公积金不超过已归还的贷款本息;(四)单位及个人正常缴存公积金。
办理“按月冲还贷”的地点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贷款发放地(如主贷人在县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但贷款是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的,那么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就要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办理时须有身份证原件,另外如果借款人贷款时为单身,后增加其配偶为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时,需配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办理“按月冲还贷”要注意,委托人每月根据还贷额及缴存账户的余额情况,自行确认还贷资金是否充足,如有不足需提前将补充资金存入还贷储蓄账户,以确保每月按时足额还款。避免因委托人单位公积金缴存或到账不及时造成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按月冲还贷”失败出现贷款逾期,由此造成的贷款逾期等违约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手续。若因委托人未及时变更委托提取还贷信息,造成委托提取贷款操作失败或提取还贷违背委托人意愿等,以及由此产生的贷款逾期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由借款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