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5月27日,鲁山县人民法院41名执行干警组成3个执行小组,兵分三路赶赴执行一线,拉开了“百日雷霆”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
“不许走。”上午7:30,在张良镇张北村,看到执行干警,正在田内干活的王某刚想躲避,被执行干警一把拉住。
原来,王某2017年1月向同镇的周某借款3万元,因未及时偿还,双方引发诉讼。2018年9月,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王某于2018年11月30日前向周某清偿全部本金3万元及利息”的民事调解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避而不见,执行法官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近日,得知王某在家中出现,法院恢复了执行。但王某被抓后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遂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集中执行当天共拘传被执行人15人,拘留3人,结案27起,执行到位标的额达335.75万元。”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时增旭说,这是该院近两个月来实施的第四次“百日雷霆”集中执行行动,执行足迹遍布该县张良、下汤、四棵树等十余个乡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