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娄刚
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给本报打电话询问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一些问题,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有关政策。
一、购房人是在平顶山辖区以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且在缴存地购买的自住住房,现提取父母本市的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满足购房人必须先购房提取,父母才可以申请提取?
工作人员答: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购房行为发生在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总费用。
二、购房人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父母是否能以子女购房的名义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满足购房人必须先提取的条件?
工作人员答:购房行为发生在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受购房人先提取的限制,但家庭提取金额累计不能超过首付款额度。
三、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异后在没有结清贷款的情况下,另一方想再次购房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工作人员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之前是不可以再次申请的。
四、不动产权证上面没有配偶的名字,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双方同时到场?
工作人员答:职工在本地一年内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共有人为单独所有的,办理时是需要双方到场的。
五、购房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工作人员答:职工购房后提取公积金,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指定银行网点窗口进行办理。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购房收据或发票;购买异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簿或异地缴存证明;所购房源查询结果(由中心受理人员在房地产信息网查询购房合同或税务网查询购房发票的书面查询结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I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所需材料:《不动产权证》(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或异地缴存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I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