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辉
本报讯 5月20日,市区优越路优越花苑小区17号楼居民刘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优越花苑小区一些栽种几十年的树木被砍掉后建停车场,令人惋惜。
5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优越花苑小区12号楼下,只见这里有一台起重机和一辆高空作业车,一名头戴安全帽的男子手持电锯站在高空作业车上,正在锯一棵梧桐树树干。这棵梧桐树树干直径约20厘米,树下还有两名男子在配合锯树,周围拉着一圈警戒线。
刘先生与两名邻居气愤地说:“这些树栽种多年,现在要砍掉建停车场。国家提倡大力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环境,他们却在这里砍树,破坏小区绿化。”
记者上前问一名参与“砍树”的男子:“在这里‘砍树’经过审批了吗?”对方答:“这不是砍树是移树,具体情况可以采访土建处领导。”
当天上午,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土建处房管中心工作人员黄铸在电话中说:“优越花苑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居民楼前的部分树木已长到四五层楼高。一些高层住户多次反映,这些树木影响采光,刮风时树枝经常碰撞窗户。每天早上天不亮,树上就聚集许多鸟,鸟鸣影响居民睡眠。此外,该小区机动车辆日渐增多,车辆占压消防通道的现象时有发生。再就是小区环境脏乱差,个别居民养鸡种菜,严重影响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卫东区优越路街道办事处和优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土建处领导,协商该小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希望根治小区的脏乱差现象。经优越社区、优越花苑小区居民代表与土建处房管中心工作人员三方多次协商,决定由土建处投资200万元,于本月初至6月20日,对优越花苑小区实施升级改造,对该小区一部分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树木采取移栽处理。”
对此,优越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顾丽娜等人表示,自4月8日以来,该社区组织优越花苑小区居民代表、土建处相关工作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协商优越花苑小区的升级改造事宜,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协议:移栽小区树木;硬化小区裸露黄土,改建停车场;引进物业公司入驻小区。
5月24日,市城市管理执法三大队负责人付振民说,优越花苑小区实施改造过程中,他曾经与我市森林公安民警实地察看该小区的树木移栽情况,根据《民法典》和《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居住区内绿地,已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目前优越花苑小区尚未实行物业管理,因此在当地街道办事处主导下,由小区主管单位实施升级改造移栽树木,合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