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足球协会网站5月12日发布关于对河南嵩山龙门足球俱乐部队球员钟晋宝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决定表示,河南嵩山龙门球员钟晋宝多次辱骂裁判,停赛5场罚5万元。
5月9日,中超联赛第四轮场序第27场,重庆两江竞技足球俱乐部队与河南嵩山龙门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广州市大学城中心体育场进行,当比赛进行到第79分钟时,河南嵩山龙门足球俱乐部队30号球员钟晋宝多次辱骂裁判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对河南嵩山龙门足球俱乐部队30号球员钟晋宝予以停赛5场;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 (晚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