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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招生入学八条红线不能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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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1年3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教体局发布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中小学招生入学八条红线不能踩

 

□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市教育体育局3月16日公布《平顶山市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提出了招生入学“八要八禁止”,明确八条红线踩不得。欢迎市民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据了解,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培训机构、校长和教职工、家长五方权责,即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全市中小学实施正面、负面清单管理,为学校设置行为底线,为学校办学划定清晰的范围,依法、依规招生。

正面清单包括“八要”: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要提前报备招生宣传;要坚持正面宣传导向;要规范有序组织开放日活动;要使用统一招生平台;要加强学籍管理;要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要加强招生工作监管。

负面清单包括“八禁止”:禁止违规开展招生宣传。学校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不得出现诋毁其他学校的现象,不得隐瞒关键招生信息,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严禁招生学校到生源地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向学生和家长进行招生宣传。禁止炒作高考“状元”和考试成绩。

禁止违规使用学生信息。禁止学校、机构、教职工收取与招生入学相关的学生自荐书、获奖证书等材料,不得违规登记与招生有关的学生及家庭信息。学校、教研机构、培训机构、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及学业成绩等情况。

禁止跨区域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各普通中小学校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区域“掐尖”招生。

禁止违规承诺招生。禁止学校通过承诺预录学生、分班、非正常转学等任何方式违规招生,培训机构不得对推优入学、升学、教育和培训效果等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减免餐费、补助生活费、承诺进重点班等条件,变相收买生源。

禁止违规组织参与活动。禁止学校、机构、个人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推优考试(测评)、竞赛等活动。家长不得占用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时间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不得报名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校外学科考试(测评)、竞赛等活动。

禁止举办各种特殊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设立所谓的“清北班”“加强班”等未经市教体局批准的类型班。公办高中严禁举办复读班。

禁止实施超前教育。禁止学校、培训机构组织和招收尚未毕业的小学生、初中生提前参加“小升初”“初升高”衔接培训。禁止学校以学制改革等名义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不得提前招收小学、初中尚未毕业的学生到初中、高中年级就读。

禁止出现大班额、超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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