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民法典》第1062条,新增‘其他劳务报酬和投资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对于我们这些全职太太来说是非常有力的经济保障,今天的普法宣传太给力了。”3月8日上午,市总工会在市工人文化宫院内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宣传活动,40岁的李女士收到《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内容的宣传折页后,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为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市总工会于3月8日上午在市工人文化宫开展了以“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为主题的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宣传活动,拉开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权行动月活动的帷幕。当天上午,活动现场共发放《民法典》《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知识手册》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2000余份,工作人员在现场为100余名女职工提供了咨询服务。与此同时,新华区总工会也在鹰城广场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认真解答女职工提出的法律问题。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保护女职工权益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推动《民法典》《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普法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依托本地区、本单位工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纳入女职工专项合同条款;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守法义务,增强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