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2月19日,高速公路部门传来消息,为服务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出通知,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收费公路收费站对持有《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的车辆,实施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对通行ETC车道并完成扣费的,凭调运单办理退费。
具备条件的收费站,要设置专用通道,保障疫苗货物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暂不具备设置专用通道条件的收费站,可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有效期暂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