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辉
本报讯 1月26日上午,市区光明路64号院居民朱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在市区一家游泳健身会所办了一张游泳卡,因该会所游泳池迟迟不开放,她提出退费要求,但被对方拒绝。
朱女士说,去年8月,她在市区平西建材城平顶山非凡游泳健身会所花4380元办了一张游泳卡。当时,会所工作人员承诺,一个月后,游泳池开始营业,持卡会员可以不限次数游泳三年。谁知,一个月后,这家会所的游泳池还没有建成。对方又说,当年10月,游泳池可以开业。结果,一直到去年年底,游泳池也没有开放。工作人员又推说今年3月可以开放,如果届时没有开放,可以向会员退费。朱女士不愿再等,要求对方立即退费,但遭到拒绝。
1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平西建材城平顶山非凡游泳健身会所,在服务台值班负责人刘一的带领下,来到一个在建的游泳池,两名施工人员正手持焊枪焊接一些钢制框架材料。
刘一说,因资金紧张,游泳池工程未能如期完工。会所出台了补偿办法,即朱女士等持卡会员可以持游泳卡,在健身会所不计时、不计次数地进行其他项目的健身活动,还可以同持游泳卡的会员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即到今年3月1日,如果游泳池依然不能正常开放,即向会员退费。
针对上述事情,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认为,朱女士在游泳池没有建成启用的情况下,向商家交钱办卡,属于非理性消费行为,而商家收到朱女士的钱后不能兑现承诺,且没有向消费者提供正常的服务,存在一定过错。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建议朱女士到新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