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真是太感谢了。”1月25日上午,在鲁山县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包,33岁的宋艳春为工作人员送上锦旗。
宋艳春家住鲁山县团城乡玉皇庙村。1月22日上午,宋艳春到鲁山县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更换驾驶证时,把装有2900多元现金、银行卡和社保卡等物品的皮包遗忘在了办证大厅。“要不是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包丢了我都不知道。”宋艳春说,回来的一路上都是用手机支付,他对丢包的事毫无察觉,直到当天下午6时许村工作人员找到他,他才意识到此事。
1月22日上午,车管所工作人员张富兴和王重州在大厅前台发现一个无主钱包,两人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将钱包打开,然后根据包内证件信息与团城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派出所通知当地村干部找到了失主宋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