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在家门口喝酒开车也会被查。1月23日,鲁山县公安局对白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对王某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据鲁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宋志学介绍,1月22日下午1时50分,该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去董周乡乔店村调查交通事故途中,发现一辆银灰色五菱面包车和一辆白色轿车迎面驶来。见到警车后,两车慌忙拐到路旁一空地上。出于职业习惯,民警上前询问,并对驾驶员王某和白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两人酒精含量分别为24mg/100ml、68mg/100ml,构成酒驾。
王某与白某均为董周乡乔店村人,当天参加亲戚婚宴,想着自己住得近,抱有侥幸心理的他们吃饭期间均喝了些酒,结果酒后驾车还没出村便被民警逮个正着。
后经调查,白某2016年11月曾因酒驾被处理,公安机关遂依法对两人作出了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