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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女检察官郭丽娜受最高检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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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1年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女检察官郭丽娜受最高检表彰

 

□记者 杨元琪

本报讯 1月15日,市检察院传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2020年度监督办案成绩突出的30个办案团队、49名办案检察官予以通报表扬。我市湛河区检察院检察官郭丽娜受到通报表扬。

据了解,郭丽娜现任湛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曾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平顶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等多项荣誉,3次荣立个人一等功。2019年以来,郭丽娜共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2件,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均为全市最高;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6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2020年,她办理的一起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被评为“2019年度河南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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