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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个集体、两名个人 获国家级荣誉

 

□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1月13日,从市总工会传来消息,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其中,我市7个集体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两名个人荣获“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据了解,为激励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忠诚党的事业,服务职工群众,进一步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月31日发文,决定授予999个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1000个集体“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授予798名个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其中,我市的舞钢市银龙集团公司工会、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工会、平顶山供电公司工会、平煤神马集团六矿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平煤神马集团铁运处工务段工会、中国移动鲁山分公司工会、河南天伦燃气管网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汝州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纸坊镇中山寨村工会主席禹民政,鲁山县人民法院党总支副书记、工会副主席王红岩荣获“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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