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记者7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推动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教育部近日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启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试点工作。
根据这一办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该办法规定,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