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12月28日电(记者 李浩)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27日对蔡永宏等29名被告人涉黑案宣判,首犯蔡永宏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该案是陕西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涉案人数众多,违法犯罪事实26起,涉及罪名12个,卷宗达244册。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永宏以陕西汇融典当行有限公司为依托,以亲属、亲信关系为纽带,纠集被告人汪明亮等刑满释放、吸毒、有违法犯罪前科、社会闲散人员26人,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存续十余年,实施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残害群众。
法院依法以被告人蔡永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1年至8个月不等刑期,并判处相应财产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