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12月15日电 (记者余贤红)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江西省近日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根据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其中,基础类改造主要涉及小区环境整治、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财政资金重点支持。
在资金筹措上,江西提出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通过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创新财政支持政策、加大金融筹资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方式保障改造资金。例如,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