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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 对农家院开展专项检查
供暖季怎样防止“暖气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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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 对农家院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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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不少农家院处于城乡接合部或偏远乡村,极易形成监管盲区。为加强农家院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下,宝丰县检察院近日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区城乡接合部的多家农家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乡村游、生态游,住农家院、吃农家菜已成为人们时下休闲旅游的新时尚,但农家院因远离城区,易形成监管盲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6S规范化管理规定,检查组先后来到宝丰县城平宝路、东环路、为民路等路段,重点对农家院餐饮经营主体资格、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清洁设备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上图)。在检查过程中,检察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比较规范的农家院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个别农家院存在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过期、后厨操作间地面脏污、食材随意堆放、冷柜中生熟食材混杂摆放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经营者立行立改。同时,向经营者详细讲解了办理有关证件的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强调了食品安全相关注意事项,提醒经营者采购新鲜食材,遵守验货程序,严格规范经营。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农家院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督促了农家院完善消毒设备和防蝇、防尘、防鼠等基础设施,为食客营造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宝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京伟表示,“宝丰县检察院开展食品药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成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食品安全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系,通过公益诉讼,提醒、督促、支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重点关注高风险食品,如水产品和凉拌菜的加工和食品留样是否规范,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玩得开心、吃得放心。”

(李爱仙 冯俊杰 王璐/文 陶赴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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