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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市高速公路 和国道全面禁止 淘汰车辆通行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市交通运输局传来消息,该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将共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明确全市高速公路和国道全面禁止淘汰车辆通行。

据介绍,今明两年我市共需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登记证显示为营运的柴油货车7408辆,其中今年要完成总任务的70%。按照部署,各县(市、区)将对辖区内所有需淘汰车辆进行起底大排查,建立台账,逐企业、逐车辆推进报废、拆解、销号工作。淘汰车辆必须报废回收,并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全市高速公路和国道全面禁止淘汰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把淘汰车辆信息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加强管控、禁止驶入。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禁限行区域、超限检测站、检查点柴油货车的联合执法力度,对排放为国三标准的柴油货车,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进行尾气检测,排放超标的,通知车主维修治理,经维修仍达不到排放要求的,强制报废。

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商务部门将监督拆解,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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