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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0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监督企业落实治污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我市向146家 重点排污企业派驻监督员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传来消息,为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我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已向146家重点排污企业派驻监督员。

据了解,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一厂一策”驻厂监督,分别从省厅、省辖市、县(市、区)生态环境系统以及乡(镇)环保监管员中抽调人员,分级驻厂。

据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驻厂监督主要针对年底前应淘汰、关停、退出的过剩产能企业,在线监控显示今年以来日均值超标两天(含)以上企业,用电监控设施显示在污染管控时段存在有治污设施用电量异常等情况的六类企业。对绩效分级为A级的企业、民生保障类企业和引领性企业,不实施驻厂监督。

驻厂监督员除了每天查看企业环保治污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工作外,还将监督企业运输方式及使用车辆是否满足管控要求,厂内是否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老旧车、黄标车等。上级部门下达污染管控指令后,驻厂监督员还将及时检查企业落实指令要求的情况和污染物减排比例、减排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解决,确保国家和省秋冬季攻坚方案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重污染天气管控指令执行到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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