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记者 胡耀华 赵志国
本报讯 声称是对方朋友的朋友,借骑对方摩托车或电动车,再伺机卖掉。昨天,鲁山县公安局张良派出所传来消息,涉嫌盗窃的王某被依法刑拘。
张良派出所副所长徐胜鑫介绍,7月5日上午,该所接到村民刘某报警,称有人借自己朋友名义向他借电动车,但有借无还,而且朋友也不知此事。民警调查获知,6月30日中午,一男子自称是刘某的朋友二奎,让其借骑刘某的电动车到镇上买酒菜。刘某没多想,便将电动车借给了该男子,但对方一直没送还。直到第六天,刘某遇到二奎询问借车一事,但二奎根本不知此事。
正在民警开展案件侦破之际,张良派出所辖区又接连发生多起类似事件。经过大量走访、调取监控,开展案情分析研判,民警终于捕捉到一张清晰的带有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的照片,并锁定犯罪嫌疑人是张良镇张北村34岁的王某。10月8日下午,当民警找到王某时,王某正在马楼乡永乐庄村盗窃摩托车。面对民警,王某如实供述了自7月份以来在张良、马楼、磙子营等地以“借”骑电动车或摩托车名义实施盗窃作案20余起,然后将赃物伺机卖掉的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已被鲁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