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截至10月20日,今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224天,较去年同期增加73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数量和南阳并列全省第一。
据介绍,截至10月20日,今年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3微克,优于省定年度目标18微克;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0微克,优于省定年度目标11微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4天,较去年同期增加73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数量和南阳并列全省第一。我市PM10、PM2.5、优良天数1-6月连续6个月实现“两降一增”,PM10、PM2.5从5月到9月连续5个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据介绍,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了“散乱污”清零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方案,建立了大气环境质量月排名奖惩机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大气污染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整治“散乱污”企业23家,其中取缔关闭“散乱污”企业22家,提标改造1家;完成钢铁、水泥等行业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任务90项;清理市区建设工地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377台;淘汰国Ш及以下柴油营运货车3581台。
为加强PM2.5污染治理,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2020年夏季臭氧与PM2.5协同控制攻坚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化工、焦化、餐饮、加油站及储油库等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引导和督促企业通过使用低VOCs(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生产材料,并对涉VOCs排放企业开展定期监测,依法查处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实行错时生产管控,对涉VOCs企业、户外涉VOCs施工作业实施错时生产(施工),加油站错时装卸成品油,鼓励加油站开展夜间加油促销活动,引导市民在夜间加油,严控VOCs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