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朱
据《半月谈》报道,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的巴图孟和因犯故意杀人罪,于1993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之后,家人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他连一天监狱都没进过,刑期结束后,还拿到了“刑满释放证明书”。
更神的是,他还先后入党、当选嘎查达(村主任)和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因职务犯罪问题东窗事发,巴图孟和的“黑历史”才重新浮出水面。
这是一起荒诞、恶劣的糊涂案。一个故意杀人的罪犯,仅仅因为自说自话“全身水肿、尿血”,就被轻松办理保外就医手续,逍遥狱外15年。严肃的刑期变成了快乐的假期,让法律颜面何存?让受害人情何以堪?
27年来,受害者的母亲持续反映问题,至今仍在追问真相:到底是谁放走了杀人犯?到底应该由谁来担责?
2018年6月,巴图孟和因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5年,最终要付出代价,但纵观整个事件,仍有诸多疑问待解。
一者,当年法院裁定保外就医,依据是什么?保外就医手续上有数名当地时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签字,但现在,这个手续等关键证据不翼而飞,这个真相要查明。
二者,即便巴图孟和符合保外就医,当地法院、监狱、检察院有无跟踪管理?按规定,相关部门应跟踪监外执行的犯人,岂能“一保到底”?巴图孟和保外就医期间,也未向派出所报到并接受管理,这又是谁开的绿灯?
即便没有主动跟踪,在接到死者母亲多年反映后,当地有关部门依然置若罔闻,又是为什么?
要受害者家属长达几十年奔走呼唤,要靠杀人犯因其他犯罪而“连带”牵扯出“纸上服刑”,不正常!
为了解更多情况,媒体曾向呼伦贝尔中级人民法院、呼伦贝尔公安局、呼伦贝尔人民检察院发送采访请求,但一个多月过去了,均无回音。这种态度和效率,也不是回应媒体监督和公众关切的应有态度。
保外就医作为一种人道主义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但在现实中,这一彰显司法文明的制度屡屡被钻空子、被滥用,“一保到底”“保而不医”现象,一再刺痛公众神经,令人遗憾。
此起“纸上服刑”案,再次敲响了警钟。有关方面绝不能大念拖字诀,理应迅速启动调查,查清真相,并严肃问责,给受害者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说法,重塑法律权威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