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创文明城市 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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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十项措施助推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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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十项措施助推创文

 

□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昨天,从市公安局传来消息,即日起至12月底,该局在市区持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全力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据介绍,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启动后,市公安局立即行动,制定了十项措施,在市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志愿者在市区主要路口协助交警指挥疏导行人、非机动车有序通行,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利用市区公安警亭、入市卡口及信号设施上的LED屏幕不间断播放文明交通宣传口号;每天通过电视游走字幕、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网络直播等形式强化文明交通社会关注度;通过在平顶山广播电台、平顶山电视台、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等本地主要媒体开辟专栏、连续报道、组织专访、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等多种方式,高频次、大密度、全时段跟进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整治行动工作动态,及时高效宣传整治行动;依托车驾管服务、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以及交警办公场所加强文明交通阵地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加大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力度、抵制交通陋习。依托传统媒体、互联网、路口各类LED屏幕,搭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将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于众,唤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倡导市民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攻坚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乱象。在辖区交通违法常见、多发的路口设置查处点,集中整治行人闯红灯、翻跨隔离设施、乱穿马路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路口越线等候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及时纠正劝阻,对不服从劝阻的依法处罚;对能够确认单位的违法人员实行抄告制度,将违法行为向其所属单位及市文明办进行抄告,市文明办将对其个人和单位进行重叠处罚;对不接受处罚的,采取让其体验路口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等措施,提高其文明守法通行意识;对拒绝接受处罚和体验志愿活动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暂扣其车辆至指定地点;对不服从管理甚至恶意辱骂、妨碍阻碍交管工作的,坚决予以打击惩治。

持续严查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拖拉机、大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全面治理各种驾驶陋习。行动开始后,执勤交警将专项整治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骑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吸烟、接打电话或看手机、滥用远光灯、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乱鸣笛、车窗抛物、随意加塞变道等驾驶陋习,鼓励市民用“随手拍”等方法举报上述驾驶陋习。

规范引导公交车、出租车文明行驶。重点查处公交车违反规定停靠、站外上下客、不依次排队进站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出租车违反规定停车、超车、随意掉头、强行变道等行为。

严厉打击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完善交通设施,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近期,市公安交管支队将组织警力对市区各类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交通信号灯发生故障的尽快维护恢复,对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缺失、隔离设施损坏的进行排查登记,将排查情况及时通知城管市政设施部门,督促其加强维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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