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2日11时20分许,天津市和平区一路口发生一起持刀行凶事件,致两名路人1人死亡1人被轻微划伤。该案件是否涉无差别杀人,当地警方称,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12日15时许,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凶杀案发生地点——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位于天津市的市中心,人流量较大,目前现场已经没有了血迹。当时,她在一家商店内听到围观群众在喊,“有人砍人了”。她出来后,看到有人倒地,受害人身上有血迹。有过路群众拨打报警电话,并配合警方,将持刀男子控制。
12日下午,另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正在店铺门口做生意。他注意到,当时凶手在路口等红灯,“看起来像是有目的性地(在)等人,可能是在等目标”。行凶男子拎了一个篮子,在路口逗留了五六分钟,随后突然持刀行凶,先是刺伤了一名女性。“(该受害人)蹬个自行车,过到马路对面,后来就倒地了。”
上述目击者称,犯罪嫌疑人第二次行凶时,持刀挥向一个小女孩,可能小女孩反应较快,推开了凶手,得以逃脱。
目击者向记者提供的视频显示,在一个十字路交叉路口,一位身穿蓝色上衣、灰白裤子的男子突然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把刀,扎向路过的一名白衣女子,该女子挣脱后离开。
事发路口附近店铺的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她听说路口发生了凶杀案后来到店外,当时已有多人在围观,现场停放有警车和救护车。据她了解,两名受害人都是女性,“挺年轻的”。
据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官方微博稍早前通报,12日11时20分许,在本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本市人)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俩女子一死一轻微划伤。警方迅速处置,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喻琰 薛莎莎 尹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