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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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6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今起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昨天,从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传来消息,从6月20日起,我市将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今后,我市车主不需要在挡风玻璃上粘贴纸质检验合格标志了。

据介绍,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六年内免检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直接在线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线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通过统一的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进行验证管理,还采用了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具备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点。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主要是在遇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和交通事故协商处理、理赔,租赁机动车、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时出示。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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