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征求意见稿,规定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的,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给予开除处分,同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任何学校(幼儿园)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你支持吗?
@小杨哥JKY:还有反对的?
@宅女追剧:还要拟?直接终生禁教啊!难道还让他祸害更多学生吗?
@女权:每日一问:鲍毓明伏法了吗?
@我在天涯啊:不仅要终身禁教,还要终身禁止从事可能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
@致我们:必须这样,否则犯罪成本太低了。法律成本要有,社会成本也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