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说哩不赖,我们愿意听。” 5月29日,在鲁山县公安局熊背派出所,望着手里的协议书,张某和刘某笑着说。当天,在熊背派出所所长霍春来调解下,一起持续了20年的民间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据熊背派出所民警介绍,20年前,熊背乡宿王店村一组村民张某在本村花地沟地段分了一片山坡,山坡下方有一块儿约200平方米的平地。不知何时起,该村二组村民刘某在平地上栽种了板栗树和杨树。之后,张、刘两家因该地权属问题矛盾重重,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无效。几天前,刘某要卖地里的树,张某不让,双方再次发生争吵。熊背派出所一村一警驻王店村副书记郑明震知道后随即前往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后便将情况报告给了霍春来。
5月29日,顾不上天气炎热,霍春来与郑明震以及宿王店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一起前往现场查看。由于年代已久,当初分地的人已不在世,霍春来站立地头当场进行了批讲:“我以为多好的地呢,就这也能争执20年?”霍春来结合亲情、友情等,给两家人摆事实、讲道理、讲危害,说得张某和刘某无话可言。接着霍春来对刘某说:“虽然地里的树是你家栽种的,但这是一组的地盘,又紧邻张家山坡,依据民情,应归张家所有,除非你有证据证实该地归你。可是你家毕竟付出了辛劳,栽种了树木,张家应该给予补偿。”之后霍春来和两人回到派出所,张、刘两家签订协议书,刘某限期自行处理掉地内杨树,如果到期未处理,杨树归张某所有,张某当场支付刘某现金300元作为刘家栽种板栗树的补偿,从此板栗树归张家所有;刘某自愿放弃该地经营权,交由张某经营。
“霍所长说得有道理,也很公平,我们乐意接受。”在熊背派出所,签完协议,张某和刘某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