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关注
3上一版  下一版4
 
对困境未成年人建立国家监护制度 从严追责虐童者
建议对校园霸凌进行单独立法
适当放开辅助生殖限制 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5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代表李亚兰:
建议对校园霸凌进行单独立法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电影《少年的你》令不少观众对校园霸凌感同身受。如何遏制校园霸凌?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拟提交《关于校园霸凌立法的建议》,建议对校园霸凌行为进行单独立法,如《反校园霸凌法》或《惩治校园霸凌法》。

“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及受害者都是学生,无论是对受害者还是对施暴者都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危害。”李亚兰代表表示,校园霸凌对受害者的性格养成及日后生活造成诸多负面影响,也会助长施暴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校园霸凌问题不容忽视。但校园欺凌事件通常会被学校及家长以“息事宁人”的态度进行处理,多数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这与现有的法律规定缺失有一定关系。

李亚兰代表认为,在治理校园霸凌现象过程中,现有法律存在概念模糊、责任年龄偏高、惩处方式单一等问题。据此,李亚兰代表建议,对校园霸凌行为进行单独立法,如《反校园霸凌法》或《惩治校园霸凌法》。

“首先,对校园霸凌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尤其注意区分校园霸凌与学生间嬉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为惩处校园霸凌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其次,对责任年龄作出重新划定,在刑事责任年龄的基础上,校园霸凌专项法律重点弥补对低龄霸凌行为的惩戒,尤其是14周岁以下校园霸凌施暴者的惩治。最后,校园霸凌专项法律法规应当根据校园霸凌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明确由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还是由学校等教育机构进行纪律惩戒,又或者由家长进行协商处理,解决现有的惩处方式单一的问题。”李亚兰表示。(王姝)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