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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幼儿园5月20日起陆续开学
入园坚持自愿原则;培训机构待全面复学后验收合格可开班
 

□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昨天,市教体局传来消息,根据我省有关要求,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批准,并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决定从5月20日起,全市幼儿园(含民办)、特殊教育学校高三年级,具备开学条件的可陆续开学;家长根据自愿原则,确定幼儿入园需求。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返校复学后,经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培训机构方可开展线下培训业务。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年级同步做好返校准备,具体返校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教育、公安、交通、卫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守护好广大师生的安全。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九个到位”标准,市、县(市、区)教体局对返校复学实行分级验收。核验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规定时间返校复学前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各地各单位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师生健康教育。要加强家校联动,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开学前,家长应每日做好孩子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托幼机构,确保开学前身体状况良好。要注意增减衣物防止孩子感冒,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属地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返校复学前,严禁开展线下培训业务(经批准可以开班的面向高三艺考生、高考复读生的线下校外培训机构除外)。全面复学后,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照防疫标准逐条验收,验收合格的报请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体专班批准后,方可开班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要确保按照中小学复学工作总体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河南省教育厅“九个到位”要求,开班前,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人员情况等信息,“一人一案”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持续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环境清洁,密闭场所、公共部位的消毒及通风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开班方案,确保开班前各项准备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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