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昨天,最高检召开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情况发布会。会上指出,为防止实践中存在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最高检要求检察人员对过问或干预、插手的情况均予以记录报告。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表示,近年来,最高检新一届党组通过系统内巡视发现,检察人员办案违纪违法的背后多有干预、插手具体案件的“影子”,而这类“影子”背后大多数都没有照射进主动记录报告的“亮光”。有人觉得“没有徇私帮忙”不必报告,有人“担心得罪人”“怕担责”,不愿报告,反过来又使得一些本来并无私心的检察官失去了免责的机会。
2019年8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并面向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
最高检党组要求“逢问必录”,并强调“过问或不过问都一样要依法办理”。(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