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新京报》4月27日报道“内蒙古一警察危险驾驶获刑后继续任职”事件,昨天,鄂尔多斯公安局官方微信回应称,此案正在调查中,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新京报》4月27日刊登《内蒙古一警察危险驾驶获刑后继续任职,当地纪委介入调查》一文,报道鄂尔多斯公安局康巴什分局警察边某曾于2017年醉驾,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但此后,其仍继续任职。
昨天,鄂尔多斯公安局在官方微信“平安鄂尔多斯”刊登“情况通报”称,对于上述报道中反映的问题,“鄂尔多斯公安局已经于今年3月31日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由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目前正在调查中。鄂尔多斯公安局将以公平、公正的态度,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