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通讯员 孙海州
本报讯 昨天,市公安局传来消息,我市警方近期依法处置多起因琐事引发的聚众斗殴案件,涉案人员被处理。警方细算“打架成本”,提示市民冷静处理矛盾。
3月30日凌晨2时,男青年白某与冉某在新华区某酒吧喝酒期间发生争执,两人从酒吧内撕扯至外面,随后各自拨打电话找人“增援”,致使两人纠纷发展为聚众斗殴。其间,赶来“帮助”白某的周某持匕首将冉某、“增援”的訾某扎伤,随后两人被送往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案发后,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将13名涉案人员控制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后,冉某追悔莫及,表示原本一个小事情,各让一步或者忍耐一下就化解了,然而在酒精的刺激下自己失去理智,不仅害了自己,也连累了朋友。
4月6日下午,仝某和朋友在擂鼓台游玩时,与游玩的程某等人发生言语冲突,双方不欢而散。当晚,冲突从线下转至线上,双方通过微信语音对骂,并发视频互相辱骂。后来冲突进一步升级,双方网上约架,于4月8日22时许,分别纠集数人持械斗殴,双方均有人员受伤。市公安局矿工路分局立案调查后,对仝某、程某等涉案人员依法行政拘留。
昨天,市公安局相关法律人士根据警方办案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总结“打架成本”如下:一是打架造成轻微伤的,直接成本=5至15日拘留+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二是打架造成轻伤的,直接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三是打架造成重伤的,直接成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无尽的后悔等。同时,附加以下打架成本:被公安机关列入前科劣迹人员+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生意工作遭受更大损失等。
警方提示:与人相处发生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妥善处理,切不可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否则必将为打架斗殴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