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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用人单位应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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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0年4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卫健委:用人单位应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记者 王春霞

本报讯 为加快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步伐,按时完成《平顶山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规定的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4月17日,市卫健委发布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卫生行政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助于用人单位掌握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也有助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的分布情况,明确职业健康监管重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

据了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市卫健委负责受理中央(省属)驻平企(事)业、市属企(事)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县(市、区)卫健委负责受理除中央企(事)业、省属企(事)业、市属企(事)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以外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具体申报流程是,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注册(网址:www.zybwhsb.com),进行电子数据申报,根据系统要求,将当年的培训情况、检测数据和健康检查人数等输入,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属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内容进行网上审查备案;用人单位在网上打印经审查备案的《申报表》回执表,连同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和整改报告一并上报属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回执和相关材料后,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在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上加盖印章,并登记用人单位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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