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国内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最后一批援鄂国家医疗队撤离
我省一季度返岗复工农民工超1800万
探索建立全国新冠肺炎康复协作网络
湖北向黑龙江捐助3000万元医用物资
两部门:疫情期间高校开学后学生不出校、家长不进校
四部委:对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先救治后收费
目前日均入境旅客为两三千人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4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部委:对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先救治后收费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屈婷)就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外交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在疫情期间,医保部门要求对于我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此次四部委下发的通知明确了对外籍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政策。

通知要求,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及时支付。对于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应按规定支付,其余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通知还明确,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由个人负担。外籍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实时掌握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有关信息,妥善做好外籍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和费用结算、监测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外交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报告。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